
江苏-南京-江宁区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2018—2025年)》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江苏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2018—2025年)》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28日
江苏-南京-玄武区
苏政办发〔2016〕31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南京市玄武区等 60个县(市、区)为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 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江苏-南京-溧水区
苏政复〔2009〕79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溧水县 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溧水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09〕21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溧水县永阳镇机场路、荷花、前进等3个居委会划
江苏-南京-六合区
苏政复〔2013〕4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 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 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3〕
江苏-南京-高淳区
苏政复〔2015〕1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溧芜高速公路高淳至芜湖段 (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等事项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徐州市人民政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溧芜高速公路高淳至芜湖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
江苏-南京-高淳区
省政府关于同意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苏政复〔2022〕27号)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2022〕1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高淳至宣城高速公
江苏-南京-高淳区
苏政办发〔2009〕125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高淳县为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南京市人民政府申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高淳县为江苏省历
江苏-南京-溧水区
苏政办发〔2010〕12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溧水县等江苏省教育 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江苏-南京-溧水区
苏政发〔2003〕15号 省政府关于授予溧水等县(市、区)江苏省 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创建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
江苏-南京-江宁区
苏政复〔2004〕64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南京市 江宁区淳化镇东善桥镇秣陵镇上坊镇 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江宁区淳化、东善桥、秣陵、上坊镇设立淳化、东善桥、秣陵、上坊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宁政发〔2004
江苏-南京-高淳区
苏政复〔2005〕1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高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高淳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05〕2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定埠镇建制,将原定埠镇新墙村、胥河村、镇东村
江苏-南京-栖霞区
苏政复〔2005〕3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京市 栖霞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栖霞区八卦洲镇和靖安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宁政发〔2005〕1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八卦洲镇,以其原辖
江苏-南京-栖霞区
苏政复〔2011〕28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栖霞区与江宁区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栖霞区江宁区部分行政村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11〕9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江宁区汤山街道办事处的桦墅村、
江苏-南京-溧水区
苏政复〔2013〕133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合高速公路 溧水至马鞍山段(江苏段)开征 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合高速公路溧水至马鞍山段(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3〕242号)收悉。现批
江苏-南京-溧水区
苏政复〔2015〕69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 溧水区和高淳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溧水区永阳等四个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宁政发〔2015〕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
江苏-南京-秦淮区
苏政复〔2016〕118号 省政府关于秦淮河江宁段 水功能区划调整事项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查批准秦淮河江宁段水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6〕1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秦淮河是我省重要的流域性骨干河
江苏-南京-六合区
江苏-南京-江宁区
江苏-南京-浦口区
江苏-南京-江宁区
江苏-南京-六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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